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受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乐清市乐清剧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1002A0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舞台灯光、音响等 一批(具体数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供应商须有近三年浙江省专业演出团体(专业剧团、大剧院等)类似项目的业绩;
3、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集中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23日 上午9: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4楼(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八、开标时间:2010年3月23日 上午9:3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账户名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投标保证金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账户名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十一、其他事项:
报名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
3、供应商近三年浙江省内专业演出团体(专业剧团、大剧院等)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乐清市乐清剧院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7-62522576
采购机构名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30
传真:0577-6188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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