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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集协详解卡拉OK版权费分配方案

中国视听网资讯 更新时间:2010-3-11 8:54:28  编辑:鱼儿  [ ]     手机访问

前言:   1月25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在北京举行了第二次会员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工作报告》、《2008年度财务报告》和《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据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音集协3年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而首次大规模分配的金额达1.2亿元。

卡拉OK版权费3年收了1.7亿正式分配方案确定其中成本占比近五成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绝大多数权利人(即唱片公司)认为,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权利人收取卡拉OK版权费的运作模式是有效和成功的。唱片工业协会各理事单位对音集协成立一年多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也表示了认可。知识产权界也对此给予了积极的评价,称音集协实施的有效运营模式是中国特色的集体管理,值得关注和推广。然而,也有不少网民对《分配方案》产生了质疑,认为音集协作为非营利社会团体组织,目前所提取的管理费比例过高。就《分配方案》出台后所引发的各种议论,音集协有关负责人、音集协第二次会员大会权利人代表向记者详解了卡拉OK版权费分配方案背后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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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常务副理事长、总干事王化鹏:



  《著作权法》保护的实际是版权人的私权。关于《分配方案》中的分配比例,也是经过会员大会通过的,得到了权利人的认可。虽然1.7亿元版权费的收取数目看似可观,但前期投入的成本也不可小觑。为开展卡拉OK经营场所版权许可收费工作,音集协委托的天合公司在全国30个省(区、市)建立了子公司,员工总数达450余人,其中26个子公司已经正式启动了收费工作。同时,为有效推动收费工作,音集协先后在18个省(区、市)就卡拉OK侵权提起了160多例行政投诉、800多例民事诉讼。围绕全国收费启动和维权工作,音集协及会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如2008年10月,音集协以侵权使用MTV作品为由对京城近百家卡拉OK经营者提起了侵权诉讼。目前,该批案件中53个案件的被告方即卡拉OK经营者与协会达成了和解,另外36个案件均以法院判决音集协胜诉告终。在地方维权诉讼实践中,音集协突破性地完成了针对侵权卡拉OK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公开强制执行”、“网络公开庭审”等司法实践尝试。

  此外,为向卡拉OK经营者提供正版曲库,方便其经营使用,音集协自筹备期间即着手正版曲库的建设工作,包括搜集歌曲文件,并对其逐一进行格式转换、增加卡拉OK字幕等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当前娱乐场所、网络等领域正在使用的4万首常用曲目的编辑和制作工作。目前,音集协在整个工作期间的运营支出均由会员自己投入,数量远超收费额,已经达到3.6亿元,加上其他机构的投入目前总投入已超过5亿元。从投入与产出的角度看,收费工作的推进前景依然很艰难。当然,随着这项工作的推进,今后的运营成本会越降越低。

音集协副理事长、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总经理江凌:

  音集协建立初期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在市场上开展工作,一定要找到有实力的权利人公司合作。目前,我们集合了大多数版权人加入到这个协会中,并且跟协会一起维护自己的权利,争取自己的权利。从3年多来的收费趋势来看,应该说音集协所采取的卡拉OK收费工作模式是有效的、成功的。现在,我们权利人自己都不讨论我们能分到多少钱,而更关心的是如何能收到更多的卡拉OK经营场所缴纳的版权费,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其实,据我们所知,在错综复杂的卡拉OK市场环境中,音集协全体员工为了收取卡拉OK版权费工作付出了各种艰辛。他们在替权利人收费的过程中被威胁、被辱骂,所受到的各种危险,是外界不知道的。因此,我们呼吁,要通过媒体的宣传,化解社会大众对集体管理组织的误解,支持著作权集体管理这一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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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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