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19日发布通知称,东莞市计划在东莞市乃至全国范围内邀请有意参与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的厂家进行产品性能检测与评估,检测结果将作为各厂家LED路灯产品能否列入东莞LED应用相关照明示范工程采购清单的重要依据。
检测分三个程序
一是参检资格核定:企业填报《东莞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检测与评估申请表》并报市推进LED产业发展与应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是送样检测:参检资格经审定后,参检单位须带经审核单位出具审核意见的《东莞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检测与评估申请表》向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送样检测(包括实验室测试和户外测试),为期六个月。
三是产品备案:产品经检测评估合格后报市城管局核准审查合格后备案,并列入优先采购的产品清单中。
填报检测评估申请表
各参与企业的产品应符合LB/T002-2009《“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DB44《LED路灯》的相关内容要求。申请检测的LED道路照明产品与现用照明设施相比要有可比性和可替换性。(具体要求详见右表)
各企业应参考具体要求,填报《东莞市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检测与评估申请表》(一式5份),并报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2.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3.相关企业的工厂体系认证;4.拟申请检测与评估灯具的详细说明资料,包括:灯具设计的特色,突出的技术参数、关键配件及元器件的型号及生产厂家,并附上灯具的照片;5.关于灯具的光效、色温、显色指数、配光曲线、防护等级和安全性能等相关参数的指标。
具体要求包括以下8项
1.适用道路类型主干道及次干道
2.适用的灯杆高度包括12米、10米和8米
3.拟替代高压钠灯的功率400W、250W和150W
4.供电方式单相交流220V50Hz,电压波动范围±10%、频率±2%
5.环境条件环境温度:-5℃~+50℃;相对湿度:20%~90%;海拔高度:低于500米;气候条件:海洋性气候;安装位置:户外
6.产品技术参数应该符合广东省LED路灯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强制标准及国家LED示范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内容要求
7.灯体标有厂家的品牌标识及国家LED示范工程技术规范指定的技术参数内容
8.单位名称有关指标的度量单位、名称、表达方式等必须规范化,以保证有可比性
报送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C座9楼E号 联系人:周健良联系电话:2299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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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音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