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实验初中报告厅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丹政采标(2009)公字第10号
我中心现接受丹阳市实验初中的委托,现对丹阳市实验初中报告厅灯光、音响设备采购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上述服务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丹阳市实验初中报告厅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09)公字10号。
2、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详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预算为:82.08万元。
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30%;2009年年底前付30%,剩余款项在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2投标人必须是会议音响设备专业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3投标人必须持有针对本工程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2.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5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6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资质证书;
2.7投标人具有音、视频工程业三级以上资质;
2.8投标人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请符合上述资质的供应商携带上述第2.2-2.7条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购买标书。(否则不予受理)
购买标书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西环路6号)
报名(资格审查)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1-86569038
项目联系人:张 丽
联系电话:0511-86569038
三、标书发售时间
2009年3月10日-2009年3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标书发售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西环路6号)(超过截止日期的报名将不予接受)
标书售价:300元/份
四、标前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3月17日上午9:00
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西环路6号)
五、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2009年4月1日上午8:30-9:00
投标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西环路6号)
投标文件接受人:委托丹阳市公证处公证员负责接受
开标时间:2009年4月1日上午9:00
投标及开标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西环路6号)
六、其他注意事项
各报名单位请自带U盘等存储设备,以备拷贝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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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