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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制解决卡拉OK收费之争成社会共识

中国视听网资讯 更新时间:2009-12-29 10:52:30  编辑:温情  [ ]     手机访问

  辽宁首宗卡拉OK版权侵权案宣判,沈阳同一首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成为辽宁首家因卡拉OK音乐版权侵权被判赔的卡拉OK经营场所。同批立案的5家场所中,另外4家已经庭外和解。

  沈阳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12月22日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沈阳同一首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人享有 《解脱》、《剪爱》、《BADBOY》、《哭不出来》、《一想到你》、《听海》、《一个人跳舞》、《大宇宙》、《麦霸》、《我的果汁分你一半》、《加油歌》、《化蝶飞》、《我们能不能不分手》、《好开始》等14部作品放映权的行为;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天语公司32204元。

  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 “音集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诉讼不是目的,是想使众多的卡拉OK经营场所提高版权保护意识,主动加入到正版化、合法经营的行列之中。

  从明年起,音集协将在辽宁各级城市启动卡拉OK版权维权行动,辽宁将成为明年卡拉OK版权工作维权中心。

  今年9月,沈阳市的同一首歌、音乐虫、鑫帝豪等5家卡拉OK企业因侵权使用卡拉OK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被音集协起诉。成为辽宁地区首批因为卡拉OK音乐版权侵权而被提起民事诉讼的KTV企业。经过法庭开庭审理,除“同一首歌”被判赔外,快乐迪概念、创声、音乐虫、鑫帝豪已经与原告庭外和解。

  快乐迪概念、创声、鑫帝豪、音乐虫已经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并与音集协委托的天合集团在辽宁地区的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服务单位--辽宁天合文化有限公司签署 《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并缴纳了应付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同时支付了因立案而引发的取证费、诉讼费等相关的合理性费用。

  如今,去K歌已经成为人们娱乐活动中一项重要内容,版权费却一直困扰着音集协和KTV。厦门、大连等多个城市都因KTV不交版权费打起了官司。有专家认为,从法制角度看,卡拉OK收费之争,是公众对政府行为和社会事务的关注与参与度提高的结果,是一种进步,但无论哪一方都不该仅仅站在各自的立场上说话,而应该让所有的思考、分析、争论都回到法制轨道上来。现在看来,这已经成了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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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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