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86–1141C238004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名称:中央歌剧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1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552999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5023598 项目联系人:李周、黄诚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技术要求/招标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月18日至2011年2月14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14室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地铁1号线出B口往东150米,京伦饭店和建国饭店中间向北)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需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2月 15日9 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1 年2月15日9 时 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106 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2、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资质证书或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证书或具有中国舞美协会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资质证书;
4、代理公司投标须提供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在中国境内的总代理(提供证明文件)出具的授权书;
5、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供货、安装经历,承包过类似舞台灯光投标工程的业绩不少于一个,且舞台灯光设备已正常运行,用户反映良好;
6、满足《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名称 | 品目号 | 招标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灯光系统 | 1 | 4KW追光灯 | 3台 | 签订合同 | 中央歌剧院指定地点 |
2 | 大功率电脑染色灯 | 10台 | 之日起30 | ||
3 | 流动硅车 | 4台 | 天内 | ||
4 | 电脑摇头成像灯 | 20台 | |||
5 | 电脑摇头染色灯 | 10台 | |||
6 | 成像灯-19度 | 20台 | |||
7 | 成像灯-26度 | 2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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