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投 标 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含 运输、安装、调试、标准配件、 税收 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2、请将报价单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并在北京时间2011年9月22日 15:30 之前邮寄或密封送至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逾期函件无效。投标报价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3、开标时间:2011年9月22日15:30。 4、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①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 ②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5、在投标人投报货物符合配置及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本项目预算金额1.056万元,开标前另定最高限价,若所有报价均超过限价,则此次招标废标。 6、本次询价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询价函售价壹佰元 (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及时交纳该款(贰仟壹佰元 ),并确保在2011年9月21日17:00前 入我中心帐户(开户行: 建设银行峡江县支行,户名:峡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帐号:36001456010050001326) 。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退款若需电汇至峡江县外帐户,由投标人承担电汇手续费)。 7、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到我中心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另定中标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8、中标供应商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好。 9、售后服务及质量要求:免费保修壹年,其他按国家标准及厂商承诺的要求执行。 10、付款方式:经采购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凭税务发票付款。 11、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3696097 邮编:331409 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商品名称
配置及要求
数 量
单 价
总价
LED电子显示屏
LED单色5.0台湾管芯,规格1.6×3(含镀金边框,同步控制系统)
4.8M2
合计大写
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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