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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灯光、音响设备招标

中国视听网资讯 更新时间:2011-9-9 14:38:14  编辑:晓菡  [ ]     手机访问

  招 标 公 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ZDZB-11-A209H)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灯光、音响设备招标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2) 具有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一级资质;

3) 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原件的供应商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合法有效代理商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 在深圳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由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5)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6) 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0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1年 9 月 7 日至2011年 9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1年 9 月 28 日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1年 9 月 28 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 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公开开标。

7、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1年 9 月 26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2011年 9 月 8 日12:00(北京时间)前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函件形式(加盖投标法人公章)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所有问题将于2011年 9 月 13 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疑文件发至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该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 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电话:0755-82786028 82786018/82786038-810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林小姐

网址: http://www.ccgp.gov.cn

http://www.szzd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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