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本溪市公安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BXCG20110405
3. 采购项目概况:
①前端设备实施及施工(新建600个高清视频监控点;1000个标清视频监控点);
②中心存储机房及视频管理机房建设(含机房装修和相关软硬件产品);
③指挥中心装修改造及监控大屏幕建设;
④分局监控中心、派出所监控室配套设备实施;
⑤监控管理平台和智能管理软件建设;
⑥运行维护(5年);
⑦六项信息化重点建设。
付款方式:为完成省厅规定任务,又缓解政府投资压力,项目计划采取投标方代资建设,由政府分期五年按逐年递增方式付款。即:建设1600个监控点,还款周期为5年(包括设备、管理平台、五年运营维护等)。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
4. 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壹级以上(含壹级)。
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安防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交纳人民币壹佰万元投标保证金。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北京时间2011年5月4日~2011年5月11日,每日8:30-15:00。
地 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
四、踏勘现场及答疑会时间、地点
时 间:北京时间2011年5月16日下午15:00整。
地 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5月16日。
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本溪市城建支行
账 号:100511172700010001
账 户 名: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41-1 二号门(本溪花卉市场楼上B办公楼西侧)
邮政编码:117000
邮箱地址:bx_zfcgzx@sina.cn
采购文件咨询:韩先生 0414-4879603 传真: 0414-4879518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4月25日
注:若本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中内容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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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投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