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国土资源局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以下会议室音响设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安装过程必须协助装潢公司做好线路的预埋.铺设。并负责安装调试工作。(具体施工线路及要求,请予办公室3067289张荣联系)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交货时间;另行约定
5、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本次询价采购采取整包报价;
4.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5.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2010年7月24日9时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7.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0年7月24日上午9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滁州技术学院南校区(三楼接待室)
8.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滁州市国土资源局。
四、资格审验
报价前,采购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时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同时原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效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事项:
1.如审验后合格的报价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采购人申请经招标局同意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如没有合格的报价人则进行二次公开询价采购。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3.采购单一品牌产品,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最低价,否则采购人可随时终止采购行为和合同。
采购单位滁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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