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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漈镇镇政府音响设备询价采购

中国视听网资讯 开标时间:2010-6-29 17:18:48  编辑:鱼儿  [ ]     手机访问

项目名称:   百丈漈镇镇政府音响设备 
采购编号:    WCCG-2010-12 
经批准,我中心就    百丈漈镇镇政府音响设备   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报价单(附后)。报价人如在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单的,即成为所报标段的被询价供应商,并视为自愿接受以下规定约束:
1、报价供应商:
1.1未在中心备案的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在本地有经营场所;
1.2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0年6月29日9:30 ,地点:文成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510室
2、询价报价单
2.1、填写要求。应准确、清楚和完整进行填写。
2.2、签章要求。报价单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份数要求。应准备报价单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注明正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制品。副本与正本内容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2.4、封装要求。报价单必须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标明《询价报价单》编号。
2.5、递交要求。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单,必须在 2010年6月29日9:30 时前交中心工作人员签收(文成县检察院大楼510室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联系人及电话:施先生0577-67892995 )。报价单一经签收,不得要求撤回或进行更改。
2.6、签评要求。对未按本条1.1-1.5款规定递交的报价单,中心或询价小组有权作如下处理:
2.6.1、对有涂改(在递交报价单前已征得中心同意的除外)的标段,或者报价漏项(在报价单上已声明馈赠的除外)的标段,认定为无效报价;
2.6.2、对漏盖单位公章的该页报价内容,认定为无效报价;
2.6.3、对报价单递交的副本份数不足的,没有按1.3项规定提交的报价单,认定为无效报价;
2.6.4、对未密封的报价单,或者询价截止时间后交纳的报价单,予以拒收;
2.6.5、对报价单上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并修正小写;对报价单上单价与总价有出入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6.6、未在报价单信封上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未在信封正面标明《询价报价单》编号的,造成误投、误签、误启等情况的,中心概不负责。
2.7询价报价单包含:报价明细表,产品详细参数,产品样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章),大会议室的主音响、功放、调音台实物样品,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3、询价有效期
3.1、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60日内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
4、成交规定
4.1、成交办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询价标段的成交供应商。
4.2、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中心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5、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
5.1、合同签订要求。
5.1.1、由成交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1.2、在询价时,采购人在标段中对签订合同设有条件的,在条件满足时方可签订合同。
5.2、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5.3、合同签订内容:
5.3.1、合同内容应包括供需双方单位名称,成交货物或服务规格要求、质量数量,供货要求,成交金额,付款方式,质保期限,售后服务,签订时间和地点,等等。其中:
5.3.1.1、供货要求: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与调试;
5.3.1.2、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清货款;
5.3.1.3、质保期限:  一年(特别要求的除外或如若厂商及行业规定超过三年,按其标准执行);
5.3.1.4、售后服务:7×24小时上门服务 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提供相同配置的备品备机 ;
5.3.2、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单是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5.4、合同履行要求:
5.4.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供货。
5.4.2、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的货物,其规格型号应与报价单上所载明的相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还。
6、违约责任
6.1、在询价有效期内,被询价供应商撤回报价或放弃成交资格的,中心有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该标段的询价保证金或禁止其进场交易。
6.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该标段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应向成交供应商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6.3、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时交付产品设备,每逾期一天支付货款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七天仍不能交付,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和要求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还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下列损失:
6.3.1、重新采购的价格高于原成交价,要求该供应商赔偿价差;
6.3.2、由于成交供应商违约导致的其他损失。
6.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擅自以非成交的产品型号供货的,或者采取以次充好等不正当手段供货的,自采购人发现之日起一个月内,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
7、其他事项
7.1、被询价供应商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自觉遵守采购市场秩序。在询价采购活动中,被询价供应商如存在以下情况的,将暂停其进中心交易的资格:
7.1.1、有6款所列情形之一,被采购人或者中心投诉,自接到被投诉通知书之日起,到与采购人分清责任并处理好关系之日止,中心有权暂停其入场交易资格;
7.1.2、有以次充好提供成交产品的行为,或者在一年内被采购人署名投诉所供产品质量差、服务承诺不到位情节严重的,并经查证属实,中心有权暂停其入场资格三个月;
7.2、被询价供应商如对本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书面向中心提出,中心将书面予以答复。对口头或逾期提出的异议,中心可不予书面答复。
7.3、其他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事项,由采购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管辖。
7.4、本次询价由文成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文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全过程监督。投诉电话:0577-67892991。
7.5联系电话:0577-67892995
7.6、附件:《报价单》
                                  
                              文成县招标投标中心 
                              201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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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音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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