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新城公司对宜春市文化艺术中心会议系统设备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竞标。
一、招标编号:JXYYXQCG-2010-80
二、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人大会议表决系统设备
内 容:数字话筒主机、数字话筒代表单元等(详见清单)
三、报名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并具有相关生产或销售资质。
2、为确保所供产品为正宗行货,需提供主要产品中国区总代理或生产商授权。
3、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并能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07年5月以来80万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单位投标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所投产品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类产品检验证书(合格)、售后服务承诺书等材料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资格要求。
四、投标须知:
1、工期:10天(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
2、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供货商双方签订合同后,设备到工地采购人付60%货款,货款到帐后开始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并经人大试用合格付至85%,移交并决算后付至合同总价95%货款,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1年)后1星期内付清。(每次付款周期,从填表上报到资金到帐时间约为5-10天)
3、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税金、运费、安装调试费、移交培训费等费用、付款至85%工程款时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3%配套费。
4、附件:投标数量清单、参数、施工平面图(原施工单位:中国电信宜春分公司已埋设线管)
5、负责原人大会议原有①、②项设备的拆除、安装、调试。
6、设备配置设计费5000元,中标单位付到85%工程款时向采购人交纳。
7、质保期内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修期后收取配件材料费。
8、超过采购人预算总价的投标为废标。
其它条款:
1)、投标单位要求填写好分项报价、总价、及采购人部分末注明的设备参数。
2)、如因采购人设计变更增加,单价按投标价计算,无中标单价的设备以采购人及宜阳新区相关部门认可的单价计算。数量增加且金额超过15%合同金额时签订补充合同。如中标人安装所用设备与投标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一切损失。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资格预审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合同及相关技术资质材料的原件(业绩合同可为复印件)。
六、报名地点: 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楼 财务科)
联系电话0795-3997729
七、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有效期过后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交标书时交纳报名费200元/单位,开标后中标单位当场要交纳中标价1.0%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未办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保证金帐户名:宜春市宜阳新区计划财政局
帐 号:738761013918091001
现金缴款开户行名称:宜春市中行宜阳支行
银行转帐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宜春分行外环北路分理处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最低价评标方法,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总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九、联系人:袁志军13879549240
十、联系电话及传真: 0795-3997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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